走私3吨废旧线路板潜逃三年终获刑
中山海关昨日对外公布,该关查获并侦办的“黄某、徐某走私固体废物案”近日由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被告人黄某、徐某2人分别被判处2年3个月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2万元和1.5万元。该案涉案货物为来自显示器和电源设备的废旧线路板,共计3.36吨,全部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,是一种有毒有害的“洋垃圾”。
据介绍,2008年1月18日,黄某受人雇请,伙同徐某驾驶一艘无牌木船到香港偷运12袋共计3.36吨废旧线路板进境,在中山市白灯沥水域被边防部门查获。中山海关缉私分局于2008年1月19日对案件立案侦查,并对上述二人刑事拘留,随后变更为取保候审,2008年2月,二人均弃保潜逃。在潜逃三年之后,2011年9月17日,海关缉私民警通过开展“清网行动”,在江门市将黄某和徐某抓获,并最终查明2人偷运固体废物进境牟利的犯罪事实。